8.促进妇女心理健康。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健全精神性防治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根据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促进妇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调适方法,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临床诊疗中的应用。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规范的诊疗、咨询和社会工作等服务。鼓励社区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支持服务。
9.提升妇女健康素养水平。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大妇女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发挥健康科普专家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编制妇女健康知识和健康问题信息指南,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掌握身心健康、疾病预防、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的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草、拒绝酗酒、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促进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提高妇女对营养标签的知晓率。面向青春期、孕前、孕产期、哺乳期和更老年期妇女进行健康教育及指导,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
10.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强化妇女科学健身科普宣传和指导服务,激发妇女健身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11.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科技支撑。加强神木“健康云”平台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等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3.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
4.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2%以上。
5.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6.重视并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和各类社会事业人才。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7.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8.促进女性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保障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妇女、引领妇女,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做时代新女性,为神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增强教育工作者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加强对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评估。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加强大中小学及各类教师队伍的性别平等意识培训。探索性别平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课程体系的途径,推动因地制宜开发性别平等课程,加强专题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性别平等教育落到实处。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3.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女童义务教育阶段不失学辍学。为学业困难的女童提供支持,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女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4.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水平。保障女性特别是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5.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多种学习方式,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国工匠。鼓励职业院校面向高校女毕业生、女农民工、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6.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严格控制招生过程中的特殊专业范围,强化监管,建立约谈、处罚机制。采取激励和支持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的比例,加强对基础学科优秀女生的培养。
7.提高女性科学素养,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女童科学意识。开展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开展女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引导女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鼓励女大学生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有竞争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鼓励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从政策上对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进行倾斜。设置专项基金为有志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女性提供资助。
8.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完善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和继续教育制度,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支持学校及用人单位为在学和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资源,为进城务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业女性等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支持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9.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欺凌、防性骚扰的相关课程,提高女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并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受理投诉和调查处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履行查询法定义务,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及时调整处置。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逐步提高,2030年达到40%。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5.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健康。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9.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保障措施:
1.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支持女性人才参与经济发展、更好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创新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地与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权益。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优化性别平等就业环境,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诉讼,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人员、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过程中的男女平等示范引领作用。
3.促进城乡妇女就业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为妇女提供更便捷的政策咨询、必要的职业指导、合适的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实施妇女创新创业巾帼行动,开展妇女手工创新创业大赛,扶持妇女手工产业发展,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女创业融资渠道。
4.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拓宽女大学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领域就业。推广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开展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大学生实施就业帮扶。
5.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不断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逐步消除职业性别隔离,缩小男女两性就业差距。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法规保障,落实科技部等部门制定印发的《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我市高质量发展,积极承担科技项目、参与决策与咨询。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科技人才锐意创新,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专业知识、科研管理、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培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