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1-04
为满足我市乡村振兴用人需要,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295个岗位计划招聘345人,其中定南县35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定南县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本次招聘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附件1),考生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10日)前满足岗位条件即可报名。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1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1月8日为报名第一天)。
5.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为该县户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21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6.其他条件:
(1)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4)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3年11月8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2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3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及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按比例参照计算。
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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