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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蓝色海洋珍爱生命摇篮江苏各地检察机关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日期:2023/9/1 19:33:2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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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海洋保护宣传力度,守护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6月8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结合2022年海洋日主题“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联合海警、渔政等部门开展巡海护海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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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的灌河入海口,碧波荡漾、沙鸥翔集,海天一色的美景令人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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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保护合力,灌南县检察院牵头海警、渔政等部门建立海洋生态保护联盟、巡海工作小组,重点巡查海岸线、入海排污口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情况,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该院共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份,推进问题整改3项,有效推动了海洋生态保护的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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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发放禁渔期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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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灌南县检察院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用心用力守护好海洋生态环境。

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200万尾鱼苗放流黄海

6月7日上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州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内,碧波荡漾,沙鸥翔集。检察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通力合作,督促一起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将价值150万元的200万尾黄姑鱼和半滑舌鳎鱼鱼苗放流入海。随着渔具打开,一条条可爱的小精灵欢快地奔向深蓝色的大海。

今年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第十五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赣榆区检察院在这里举办“维护生物多样保护海洋生态”祁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案增殖放流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地方党委、相关职能部门、江苏海洋大学等人员参加。

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启动增殖放流活动

2019年5月至7月,祁某某等人在明知是黄海禁渔期的情况下,使用国家禁用渔具拖曳泵吸耙刺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石桥镇、柘汪镇附近海域非法捕捞花蛤苗56.8万余斤。

2019年10月16日,该案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承办检察官姜学厚审查认为,该案为涵盖捕、收、销犯罪行为,各被告人事前通谋、互有分工,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

经专业机构鉴定,本案中采用的捕捞渔具是拖曳泵吸耙刺,俗称“蓝蛤泵”,自2014年1月1日起被列入国家禁用渔具名录。这种渔具会将所经过海域海底淤泥冲翻,引发海底生境物理现状改变,造成生物资源、海底及临近水体生态环境受损。起诉前,赣榆区检察院委托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进行生态损害评估,由捕捞重量56.84万斤计算出渔获物的数量,从而计算出损害补偿修复金241万余元。

2019年12月4日,赣榆区检察院以祁某某等24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灌南县法院提起公诉,并于2020年4月15日向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4名被告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并承担241万余元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费用。

2020年12月31日,灌南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24名被告获一年七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罚,没收涉案捕捞渔具;因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海洋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费用共计241万余元,由24名被告在各自造成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案件虽然办结,但生态修复远没有结束。赣榆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损害修复研究,思考如何妥善修复受损海洋生态,保证增殖放流效果。2022年5月23日,该院邀请江苏省海洋研究所等单位的十余名专家教授进行评审、讨论,确定最终修复方案。

“我们和海洋渔业部门反复沟通,最终确定黄姑鱼和半滑舌鳎鱼作为放流品种,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成活率和生态价值。”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介绍。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非常有意义,通过办案守护海洋生态,助力社会治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增殖放流后,赣榆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会上,连云港市人大代表、赣榆区沙河镇党委书记张军表示。

近年来,赣榆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办理非法盗采海砂、非法捕捞海产品等破坏海洋生态案件15件,以能动履职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转化为守护海洋的生态效能。

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行走的课堂”来啦!与孩子们一同了解水知识、保护水环境

5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联合区水务局举办了一场以“携手护航,共同助力浦口区幸福河湖”为主题的环保研学活动,十余名孩子们走进象水湖节水教育基地,踏上了一场水环境保护研学之旅。

在“小浦讲坛”宣教室,通过知识课堂、互动实验、有奖问答等环节,让孩子们学习了解水环境知识。随后,在志愿者的带领下,大家参观了浦小清节水教育馆,体验了对湖水水位、水质情况的实时监测。

在沿湖漫步时,大家一边欣赏象山湖美丽的景色,一边聆听公益诉讼检察官讲述保护水环境的经历,感受爱水、护水、节水等一系列环环相扣、密不可分的水环境治理步骤,并学习用巡河笔记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心声,书写自己的收获。

通过这节“行走的课堂”,让孩子们走出校园、亲近自然、融入社会,进一步了解水知识、普及水常识、保护水资源,提高爱水、护水、节水的意识,让大家身临其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未来,浦口区检察院将组织更多喜闻乐见的“公益资源保护”主题研学活动,鼓励和引导孩子们在探究中增长知识,在实践中传承文明,在行走中弘扬文化,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小小实践者,为浦口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守护蔚蓝

你知道吗?

盐城,拥有江苏最长的海岸线、最广的海域面积。面朝大海、向海而兴,呵护海洋生态,事关长远发展。

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为守护海洋提供法治保障。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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