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1-22
2021年1月10日,新年伊始收获喜报,榆社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对我院近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鼓劲。
为弘扬司法正能量,展现新时代法院人的梦想追求,讲好公正司法好故事,传递司法为民好声音,从本期开始,陆续刊发我院2020年度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旨在激励全院干警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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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飞
【法官心声】:“法正风清、慎己亲民、德韶业精、务实鼎新”,榆社法院人不忘初心,正以蓬勃的朝气、坚定的步伐,向着全国优秀法院的目标砥砺前行、开拓奋进!
丁飞,男,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榆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专职法官、速裁小组员额法官。在法院参加工作10年的经历中,他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以扎实的工作态度和业绩赢得了领导、同事们的赞誉和当事人的好评。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2017年、2018年被榆社县县委为荣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2020年被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嘉奖、荣立三等功。
一、履责尽职,身挑重担不怕累
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他正直,勇敢的性格。他深知手中的审判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只能运用手中的权利维护人民的利益。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把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上。他身兼多职,兢兢业业,将自己热情和真情,融入自己的一言一行,用坚定不移的信念、司法为民的情怀,讲述一名基层法官的平凡故事。用实际行动谱写好普通法官的每一天。2020年他审结327件民事案件,结案率99.7%,是市全院收结案数最高的法官。为提升总体审判质效水平发挥了很大积极作用。所办理案件无缠诉缠访,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有效化解了许多群体性纠纷。
二、爱岗敬业,殚精竭虑解民忧
平等真诚地对待每位当事人,是在追求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恪守的一个重要原则。他以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导向,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立案效率;以创建全国“优秀法院”为契机,努力再创人民满意的窗口形象。在规章制度上,他带头严格执行立案制度,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95%的案件在15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对于已立案的案件及时打印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在服务态度上,他带头做到热情周到,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并发给“风险提示书”、“起诉书”等诉讼文书格式,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诉讼服务。在工作方式上,他倡导文明办案,实行挂牌上岗,亮出服务承诺,建立集立案、审查、送达等为一体的柜台式服务,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电话咨询等便民措施。
三、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做楷模
他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在工作生活中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标准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执行法院廉洁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事,始终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润物无声的真诚。他用敬业、真诚、热情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描绘着天平的神圣荣耀,谱写着“司法为民好法官”的优美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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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忠
【法官心声】:荣誉证明过去,未来尚需拼博,唯齐心协力,让奖牌生辉。
陈建忠同志,男,1969年6月4日出生,1995年5月到法院工作,历任办公室科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云竹法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2013年1月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同时兼任刑事团队负责人。
该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高的政治站位,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用正确的理论指导自己,始终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
2020审结刑事案件26件,判处被告人54名;其中主办了以被告人郝光华为组织领导者,共23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23名被告人被羁押在六个看守所,由于疫情不能现场开庭,带领团队人员克服各种困难,持续庭审五天,使该案圆满审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参与了本院审理的全部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和恶势力案件,其中担任审判长并主审5件,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4件。在审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和恶势力案件中,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坚持证据裁判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了涉恶案件的审判质量。有力地打击了恶势力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他还审结民事案件98件,其中调解撤诉64件,调撤率为65%。全年结案率为96%,较好地完成了绩效考核目标。在案件的审判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工作中,作为一名院领导、团队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执行各项纪律制度,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同事及人民群众的好评,2020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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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龙
【法官心声】:作为榆社县人民法院的一员,我已在法院工作三十年。忆往昔,三十年来,见证了榆社法院“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的点点滴滴滴,见证了全体法院人为争创优秀法院的辛勤付出。再回首,我将继续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我院工作更上一层楼而努力奋斗!
张建龙,男,1969年12月出生,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曾任榆社法院云竹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现任榆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执行第三团队长,多次受到本院与上级法院的表彰奖励,2012年1月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20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嘉奖。
张建龙同志自1993年调入法院工作以来,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凭着对党、对人民的深情厚谊,无论是当书记员,还是审判员、庭长,都能勤奋工作,认真履行一名法官的职责。2018年8月,因工作需要,张建龙同志从民一庭庭长的岗位调整到执行局工作,担任执行第三团队长,虽同为法院工作,但隔行如隔山,民事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为尽快适应执行工作,他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边干边学,在同志们的帮助下,较快的完成了从民事法官向执行法官角色的转变,成为执行局的业务骨干,2020年共执结案件182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为维护本地的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办案效果,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论案件难易,也不论标的大小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执行,力争为当事人挽回最大的损失。2020年,共为当事人执行案款17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建龙同志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够默默奉献,用自己出色的工作表现赢得人民群众的称赞,用实际行动展现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宗旨。
原标题:《【第21006期】年度表彰(一)榆社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先进个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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