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6-28
答: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是国家布置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专属计划。根据国家部署,2024年我区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地方、高校、精准等4个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实施的区域范围和考生资格条件保持不变。其中,国家、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特殊类型批录取,精准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精准专项计划4项中任何一项的报考资格。申请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区发布的信息,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
57.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下达到我区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田东县、田阳区、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等34个县(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招生,其中合山市为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资源枯竭型城市。我区其他地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资格:
①本人在高中阶段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8月31日,本人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户籍。
②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③高考报名时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考生户籍所在地一致。
58.我区“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有哪些?招生院校有哪些?
答: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区农村考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资格:
①本人高中阶段户籍地在区内的农村,且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8月31日,本人具有区内农村当地连续户籍。
②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招生院校为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北部湾大学等8所区属高校。
59.我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共有95所,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
高校专项计划面向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南宁市邕宁区、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灌阳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上思县、桂平市、博白县、陆川县、兴业县、田东县、田阳区、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百色市右江区、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贺州市八步区、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天峨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武宣县、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等51个县(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招生。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资格:
①本人高中阶段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8月31日,本人具有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农村的连续户籍。
②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③高考报名时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的农村。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
60.“农村”户籍如何界定?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广西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17位码)》,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所表示的意义为: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把其中的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界定为农村。例如:考生A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围村,考生b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通过查询这三名考生的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考生A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围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220”,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b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112”,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111”,该生界定为非农村户籍。
61.什么是精准专项计划?
答:精准专项计划原为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招收广西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考生,具有填报精准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考生可自行查看。2024年,精准专项计划安排区内本科计划1345个、专科计划1655个,共计3000个招生计划。
七、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篇
62.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招生对象和条件有哪些?具体招生计划是怎样?招生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1)招生对象:热爱医学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医学生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服务不少于6年。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生源地为定向就业县(市、区)所在设区市。填报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考生,按规定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户籍地为“农村”依据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界定。
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无色盲、色弱、斜视、精神病、传染病等其他不合适从事医疗工作的疾病。
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招生计划。
本科(学制五年):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446名,招生院校为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中医学专业(全科方向)130名,招生院校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专科(高职,学制三年):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404名,招生院校为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针灸推拿专业111名,招生院校为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88名,招生院校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服务县(市、区)详见招生院校计划。
(3)招生录取办法。
符合报读五年制本科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二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招生院校的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高职(专科)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专科)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招生院校的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的专业。
招生院校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将户籍在同一设区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已录满或与其户籍地不在同一设区市的,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与其户籍在同一设区市内仍有缺额的定向就业县(市、区),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其户籍所在设区市已无缺额的,作退档处理。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征集志愿。
63.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享受的相关政策和义务要求?
答:(1)定向医学生在高考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协议。考生在签订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适当补助生活费。定向生应在规定年限内(本科5年,专科3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不能毕业的定向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3)定向医学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并到岗报到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医学毕业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解除协议。
(4)除因生病等特殊原因外,定向本科医学毕业生毕业当年报到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专科医学毕业生毕业当年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5)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待遇、经费保障等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发放的工资水平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补齐。
(6)经招收录取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规定的培训期限内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可延长培训期限,延期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延期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经延期培训后仍未取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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