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什么是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答: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自治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启动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重点培养能胜任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小学全科教师、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能胜任壮语文教学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高素质善保教的男幼师,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65.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和招生院校有哪些?
答:(1)招生计划。2024年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2843名,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2796名;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47名。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为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693名,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8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529名(定向义教学段325名、高中204名),英语专业316名(定向义教学段212名、高中104名),物理学专业398名(定向初中220名、高中178名),生物科学(或生物技术)专业158名(定向初中102名、高中56名),地理科学专业177名(定向初中105名、高中72名),化学专业103名(定向初中58名、高中45名),音乐学专业68名(定向义教学段58名、高中10名),美术学专业62名(定向义教学段52名、高中10名),体育教育专业66名(定向义教学段54名、高中12名),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176名(定向义教学段146名、高中30名),科学教育42名(定向中小学培养);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招男生)47名。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学前教育3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定向从教学段详见招生院校计划。
(2)培养院校。2024年培养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3所院校。
(3)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纳入地方优师计划。
66.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市、区)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3)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4)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统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4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报考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考生须会讲壮语(含各地壮语方言)。
67.地方公费师范生如何招生录取?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一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招生须经过面试环节,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承担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培养院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组织面试,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总分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1)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考生在签订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地方公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3)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4)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5)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68.什么是国家公费师范生?
答:国家公费师范生是指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国家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回到生源省份从事至少六年教育工作。
69.什么是优师计划?
答:优师计划即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旨在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推动欠发达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0.哪些院校招优师计划?
答: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在本科提前批次其他一类录取。
优师专项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由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地方优师专项由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承担培养任务。具体计划见各培养高校的招生简章。
71.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
(1)报考广西大学、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的,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的,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事业。
(3)身体健康,(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72.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有哪些相关政策?
答:(1)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培养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定向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定向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且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定向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其他影响履约的脱产学历教育。
(3)定向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后,经考核、体检合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要求执行)后,由协议县(市、区)按《协议书》安排就业,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5年以上。生源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或乡镇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根据《协议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按规定程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4)定向生毕业后不履行协议到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或在规定的工作期内自行离开的,要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及补助的学生生活费,并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3.报考广西自然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生的招生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
(1)高考总分达到我区2024年高职高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事业。
(3)原则上招录具有本县(市、区)户籍考生。在定向生源县(市、区)内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有招生计划的其他县(市、区)征求有志愿考生的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
74.广西自然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生有哪些相关政策?
答:(1)定向生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培养学校承担,体检合格方可签署《广西乡村建设综合保障机构自然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为定向生。
(2)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并补助一定的生活费,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定向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定向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且经考核、体检合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要求执行)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协议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乡村建设综合保障机构从事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4)定向生毕业后不履行协议到所在县(市、区)乡村建设综合保障机构工作,或在规定的工作期内自行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得向组织提出其他要求,同时须向学校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退还已补助的学生生活费,并缴纳全部费用5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约事实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75.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的招收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志愿从事基层水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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