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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日期:2023/8/8 12:03:1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8-27

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以下26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一)科级建制学校、幼儿园

国春民,1971年2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高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一中学教务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第一中学副校长;

贺来虎,1970年4月生,内蒙古巴盟教育学院专科学历,高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二中学教导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第二中学副校长;

杨占军,1977年6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拟提名任临河区第二中学副校长;

王建军,1969年10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高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三中学教务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第三中学副校长;

付风,1976年11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二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三中学政教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第三中学副校长;

柴旭晨,1973年4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高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四中学校长助理、教导处主任、工会主席,拟提名任临河区第四中学副校长;

旦军,1974年11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教育硕士,高级教师,中共党员,临河区第十中学办公室原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第四中学副校长;

贺春丽,女,1979年10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四中学校长助理、政教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第四中学副校长;

李林,女,1981年4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五中学校长助理,拟提名任临河区第五中学副校长;

蔺元春,女,1972年3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高级教师,临河区第六中学环节待遇干部,拟提名任临河区第六中学副校长;

朱宏杰,1980年9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高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拟提名任临河区第六中学副校长;

孙屹,女,1982年6月生,郑州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一级教师,现任临河区第八中学校长助理,拟提名任临河区第九中学副校长;

徐永和,1972年1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九中学教导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第九中学副校长;

韩光华,1982年2月生,沈阳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十中学教务处副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第十中学副校长;

郝波,女,1973年10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巴彦淖尔市实验小学教导处主任,拟提名任巴彦淖尔市实验小学副校长;

李婧,女,1973年10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高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巴彦淖尔市实验小学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任巴彦淖尔市实验小学副校长;

常飞,1989年1月生,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二级教师,现为临河区教育局办公室干部,拟提名任巴彦淖尔市实验小学副校长;

乔娜,女,1982年2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巴彦淖尔市第二实验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拟提名任巴彦淖尔市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

卢玉梅,女,1974年10月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职专科学历,一级教师,现任巴彦淖尔市幼儿园教学部主任,拟提名任巴彦淖尔市幼儿园副园长;

秦彤,女,1985年9月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二级教师,现任巴彦淖尔市幼儿园保健部主任,拟提名任巴彦淖尔市幼儿园副园长;

高惠,女,1971年3月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现任巴彦淖尔市第二幼儿园园长助理,拟提名任巴彦淖尔市第二幼儿园副园长。

二)科级以下建制九年一贯制学校

付勇,1981年7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巴彦淖尔市第二中学政教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金川学校副校长;

卢红霞,女,1972年10月生,江南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现任临河区金川学校教导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金川学校副校长;

杨玉龙,1972年5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金川学校党办主任、中学部政教处主任,拟提名任临河区金川学校副校长;

刘志芳,女,1972年10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高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四小学副校长,拟提名任临河区汇丰学校副校长;

杨慧芬,女,1982年8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临河区第十中学团委书记,拟提名任临河区汇丰学校副校长。

二、公示时间

2020年8月27日-9月2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一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地址:临河区党政办公大楼7043办公室

受理电话:(0478)12380

受理邮箱:lhq12380@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于:http://daxue.ljyz.com.cn 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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