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bei.chinatax.gov.cn)、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8:00至9月10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9月11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9月11日17:00。
3.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4.资格初审及缴费:河北省税务局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系统支持移动支付)。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5.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成功需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提醒:报名注册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是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登录必要信息,均务必牢记。
6.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放弃报名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
7.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9月23日9:00至9月25日22: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9月25日上午,本次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具体安排为:
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计算机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9月27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地点: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171号。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每半天集中公布一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计算机专业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公布。
1.考察。考察工作由河北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
2.体检。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bei.chinatax.gov.cn)、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招聘人员,并办理备案手续。
(七)聘用
经备案后,由具体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26789(省税务局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17978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981426(省税务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1年9月2日
详情登录
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676.aspx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11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家乡,甘于奉献。
3、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新乐市户籍、常住人口或配偶为新乐市户籍、常住人口;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等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正式聘任后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6日—9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办公室。
4、报名材料: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份)和2寸证件照1张(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进行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1-88586619,88586613。
6、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参加面试。
(三)组织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