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招聘公告中未涉及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选岗、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本次招聘全程不递补。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
5.本《公告》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二部分 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共公开招聘4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使用乡镇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附件3)。
三、招聘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须具有屯留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为公告发布之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热心为群众服务,志愿到农村工作;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7)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附件4);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以上工作经历、现役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s://www.tunli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s://www.tunliu.gov.cn)。
3.报名时间: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8:00期间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根据自身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时应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认真填写《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毕业院校、专业等应当与报名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5.照片要求: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建议红底,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不得着制服等暗示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6.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4年4月30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网上缴费:考试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补报需要缴费的在4月30日24:00前完成。所有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后,不予退款。
缴费,请务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8.减免考试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报名同时须提交减免申请,并从报名网站上传由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的低及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pDF扫描件。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网上先缴费,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5月16日前进行反馈,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各部门的证明须报名当月出具)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交减免手续,资格初审通过后未提交减免手续,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9.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打印时间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s://www.tunli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随时关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均须携带,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长治市屯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为15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40分,行政能力测试60分。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考试期间考生不出考场,并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否则取消复审资格。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不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于同一张A4纸);
②《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③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档案存放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属证件类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一致,因相关证件(证明)、报考条件及主要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证件(证明)不全,以及发现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和舞弊、隐瞒等现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如出现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①入闱面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②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能力。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③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①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需加试面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进行排序。
③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四)组织体检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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