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4-22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4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第一部分 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五)坚持优化结构、重点的原则。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的起始和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2.“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的精神,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不四舍五入;其余为女性岗)。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通过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s://www.tunliu.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s://www.tunliu.gov.cn)。
2.网上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s://www.tunliu.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简历从就读高中(中专)时填写至今,暂无工作可填“待业”。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所报岗位要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一致(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未认定的可凭成绩合格单报名,其所报岗位与成绩单上的学科学段一致。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社保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将在资格复审环节进一步审核,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于次日至2024年4月30日12:00前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岗位核减、合并和改报①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②除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外,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后仍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③教育系统“分男、女性别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招聘计划在同一岗位(学科)内调整,无需考生改报。
④符合改报条件的考生,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4)网上缴费考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补报需要缴费的在4月30日24:00前完成。所有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后,不予退款。
缴费,请务必自行打印《长治市屯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减免考务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报名同时,须提交减免申请,并从报名网站上传由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的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的低及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pDF扫描件。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网上先缴费,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5月16日前进行反馈,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各部门的证明须报名当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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