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育培养
由县委组织部门牵头对招录大学生进行初任培训,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农村“领头雁”培训计划,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12天。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招录大学生重点管理、跟踪培养,安排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书记“一对一”帮带,搭建平台帮助其快速成长成才,促进干事创业。将录用大学生列入后备干部库;鼓励将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选任为村“两委”班子成员;鼓励将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两委”主干。
八、管理考核
录用人员在村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负责录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实行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村。录用大学生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专项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乡镇党委和任职村具体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表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对于脱岗、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招聘质量。二)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四)严格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通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报名造成拥堵影响报名。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浑源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浑源县委组织部0352-7225509
浑源县人社局0352-8322449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13133327502(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12380-2-8(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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