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8-09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文件精神及《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为做好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决定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截止2024年7月31日,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服务地为绵竹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三、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考核招聘名额共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岗位表。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考核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共青团绵竹市委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6202657)。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报名表原件1份,近期免冠寸照3张(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未就业或已就业书原件1份(附件3、4);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服务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现场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共青团绵竹市委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核实考生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若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超过10名(含10名),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核方式,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确定3名面试人员;若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不足10名,则直接进行面试考核。招聘岗位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即为考核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各岗位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方为体检合格。正检未一次全检,所缺项目改日补检;正检、补检未一次全合格,存疑项目改日复检,以复检为准。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绵竹市人社局,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
各岗位产生缺额,进入体检外若还有达到笔试面试最低线人员,则逐轮等额递补,递补工作不超过二次。
六)综合考察自体检最终结论下达之日起开始,最迟120天内完成。由绵竹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用人单位盖章开具考察结论书,写明被考察人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应回避等,写明考察是否合格。各岗位产生缺额则递补体检。
七)聘前公示对经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mz.gov.cn/)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证据线索。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资格终审、聘用确认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将以下资料交人社局,办理聘用确认。
1.未就业书或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1份;
2.考察结论书原件1份;3.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其聘任确认;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按省上规定,新聘用绵竹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绵竹市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一律不得调动。
七、招聘要求
一)实行回避。应聘人员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情形,工作人员回避。二)正风肃纪。对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推行诚信报考,查处违规作假,整肃考风考纪。招聘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绵竹市纪委监委0838-690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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