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3-2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24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6)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参考,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5)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7)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详见《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24年3月22日09: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
资格审查:2024年3月22日09:00至2024年3月30日12:00。
网上缴费:2024年3月22日09:00至2024年3月30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招考录用”栏(下同)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规定的,应在“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校验(务必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由龙泉驿区教育局负责。应聘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并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3月30日17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二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查看具体考试要求。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4年4月3日前通过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政策性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未因享受相关政策而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退役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得团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相应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4月7日至4月9日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加分咨询电话:028-84846499),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已按规定享受过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优惠政策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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