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4-13
极目新闻通讯员朱文聪杨柳青
四月的江城,春和景明,诗意盎然。4月9日,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约定共赴一场春日的学习盛宴,共同奔赴法治理想的璀璨星河。为进一步提升青年干警法律理论素养,提高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能力,当天,江陵县检察院“江检铁牛学堂”组织青年干警来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开展专题学习并开展疑案探讨活动。
江检铁牛学堂学习现场(通讯员供图)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何荣功以“诈骗罪的理论与实务”为主题,为江陵县检察院青年干警及武大法学院研究生作专题授课,江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丰泳及部分班子成员参加活动。
课堂上,何荣功教授以诈骗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为主线,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法益与非法占有目的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将理论阐述与个案分析有机结合,对交易型诈骗、借贷型诈骗、资格型诈骗等不同类型刑事诈骗在司法实践认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剖析,为青年干警提供办案实务方面的启发。
学习海报
授课结束后,干警和师生们就两个诈骗案例展开了热烈讨论。讨论中,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从理论与实践的不同视角对案例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共同展开了一场理论与实务的完美“邂逅”。
“检察官同志你好,我对本案的疑问是,认定嫌疑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需不需要考察他的经济实力以及一贯交易习惯……”
“我的想法是本案构成诈骗罪。因为在本案中,嫌疑人的辩解应当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
“我认为本案是否构成诈骗罪应当慎重考虑,正如何老师下午给我们授课时讲到,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交易事实……”
江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丰泳参加活动(通讯员供图)
余丰泳对何荣功教授的精彩授课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何教授的授课内容丰富、层次清晰、阐释透彻,既有高屋建瓴的理论指导,又有接地气的案例分析,内涵丰富、实用性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启发性。同时他寄语江检青年干警,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有效提高办案能力,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价值追求落到实处。
何荣功教授表示,检察干警们的案例是实务学习的“鲜活资料”,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了在司法活动中把握“三个效果”相统一的重要性。他希望法学院的同学们能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实践能力,服务国家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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