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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名!河南多所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凤凰网河南

日期:2023/9/12 23:08:3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8-30

河南农业大学是河南省政府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2020年11月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9月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关爱学生,品德优秀,仪表端正,口齿清晰,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专、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填写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博士)招聘报名表》,文档以“2023应聘辅导员(博士)+姓名”的方式命名,《报名表》电子版及其他报名材料按照《报名材料清单》要求一同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enau.edu.cn。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齐全、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工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工作后的所有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档案有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岗位条件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由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水平等进行考察测试。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转岗。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占地面积139.53万平方米,在岗教职工3000余人,各类学生7.5万余人。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入选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经过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拥有25个学院、涵盖11大学科门类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二、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综合室、人力资源部、教务处、学生中心、相关学院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要求报名时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6.教学辅助岗位招聘不受择业期限制,要求年龄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辅导员岗位招聘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要求年龄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其他要求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河南师范大学(网址https://www.htu.edu.cn/)网站,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进入“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7),选择“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8时至2023年9月6下午18时。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旦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www.htu.edu.cn/rsc/)发布,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或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由我校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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