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8-02
福州大学(国标代码10386),是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办学主体位于福州市旗山校区,在福州、厦门以及泉州等地拥有多个校区。
学校设有27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现设90个本科专业;3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深入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境外50个国家、地区的14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可招收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本科生、研究生的高校,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现已成为福建省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科教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分科测验”考试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3.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28日—8月20日登录福州大学“台湾分科测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zsks.fzu.edu.cn/,报名时开通)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如下:
1.由个人签字确认的《福州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分科测验”学生入学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扫描件;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3.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分科测验”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须按要求在系统里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合成1个pdf文件上传,上传的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上传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另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习基础和发展潜质,须提前准备好美术类作品原件以及绘画过程视频或音乐类艺术表演视频等术科材料,具体作品和视频录制要求请查阅《福州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并按照要求术科考核材料发送到指定招生邮箱:fdzsb@fzu.edu.cn。
四、招生专业及要求
考生可根据条件在以下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3个作为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专业名称
学制
学院名称
学科能力
测验要求
分科测验采集
科目成绩总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数学A
应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数学甲+物理
+化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类
4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数学类
4
数学与统计学院
制药工程
4
化学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石油化工学院
土木工程
4
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
4
土木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4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
4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建筑学
5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地质工程
4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英语
4
外国语学院
语文或
数学A/b
或英文
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数学甲+历史
+地理
法学
4
法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设计学类
4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音乐学
4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注:以上每个专业最大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专业(类)如有调整,录取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选拔办法及录取
我校将在2023年8月21日至31日对已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成绩核验。学校将审查学生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学科能力测验要求是否达标,并根据学生所报考专业要求的分科测验采集科目成绩总分,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拔录取。若总分相同,依次按照分科测验采集科目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如若再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情况择优录取。每个专业最大录取人数为3人。每个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合格人数不足3人时,直接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超过3人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甲、物理、化学三门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排位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历史、地理两门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排位择优录取;所有志愿都未满足且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未满专业。
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学校将于2023年9月初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一般专业5460元人民币/年,设计学类专业9360元人民币/年,音乐学专业8900元人民币/年。
住宿费:根据公寓条件,按每人1020-1300元人民币/年收取。教材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规定缴纳。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培养与管理
1.台湾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培养与管理。
2.学校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港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其他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当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设计学类专业在厦门集美校区培养,其他专业第一年在福州铜盘校区培养,后续学年在福州市旗山校区培养。
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取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经准假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和专业技能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取消学籍。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50108
福州大学网址:https://www.fzu.edu.cn
招考中心网址:https://zsks.fzu.edu.cn
文章来源于:http://daxue.ljyz.com.cn 大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