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8-21
张会峰,男,1973年05月出生,大学学历,1992年12月参加工作,2014年10入选员额法官,曾任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新林法庭庭长、现任民二庭庭长。自2010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张会峰同志立足本职公正司法,脚踏实地的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2021年,共审结736件民事案件,其中判决253件,撤诉174件,调解279件,结案率达113.68%,调撤率达到了61.55%。前不久,被自治区高院评选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张会峰同志为做好审理案件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每一件案件审理过程中,他总是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组织当事人调解,积极地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一直坚持“重于疏导,变逆为顺,及时高处,快速结案”的调解原则。2021年在担任新林法庭庭长期间,他审理的原告邵某某诉被告荣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中,经过他的耐心劝导和调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撤回了起诉。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邵某某又以同一个诉讼请求来法庭来立案。在立案之前,为了妥善化解矛盾,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新林法庭,从法理和情理上进行了沟通,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解,双方握手言和,邵某某也收回了起诉状,双方的矛盾在诉前得到了妥善解决。事后荣某某将写有“执法为民一生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赠与他时,他和法庭的其他工作人员比较开心,因为赠送锦旗不仅是对他的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法庭集体的荣誉。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张会峰无论在哪个部门,哪个岗位,始终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面对类型繁多、案情复杂的民事案件,不断摸索、积累审判经验,在琐碎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贡献自己的青春。到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第一年,他经常因书写裁判文书、学习业务知识、摸索审判经验而加班加点。工作虽苦虽累,总是全心全意投入工作。他在工作之余,从不放松自己的学习和提高。他深知“德高为师、学高为范”的道理,因为法院的审判工作仅凭埋头苦干是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的,要实现司法公正,除了要有一颗公正的心,还要有过硬的法学理论水平。所以他始终坚持勤学习、勤思考、勤调查、勤总结。平时除了尽可能的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外,对于出现的新型疑难案件,他注意搜集信息查找资料,与庭里的同事共同探讨解决,不断提升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原标题:《【弘扬蒙古马精神担当作为好干部】张会峰--扎赉特旗法院民二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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