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大学网 > 晋源区 > 正文

2023年太原各区小学学区划分公布!

日期:2024/12/3 14:55:29 浏览: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二)晋源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同在晋源区范围内,但户籍与住址分离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购房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依次安排入学。

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按在我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不含配建小学)。

(三)晋源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区教育局根据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晋源区内购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跨晋源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太原市五城区、三县一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晋源区的,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实需在晋源区学校入学的,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上述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者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

居住证地址为我区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区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入学(注:两为主指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指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晋源区范围之内营业执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太原市范围之内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两者混排),依次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六)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3.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五、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2023年全区小学入学网上报名之前,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通过网络发布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进行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并公布咨询电话及学校托管服务的信息。区教育局制定本区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网上信息登记

2023年全区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登记方式: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三)入学审核

2023年全区小学入学审核时间为7月17日至29日。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组织进行小学入学审核工作。各学校要积极落实我市小学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审核时,各小学要认真填写系统自动生成的《太原市面审信息核对表》。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晋源区户籍、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对应的学区直接录取,无需入校审核信息。

2.晋源区已完成整村拆迁且未回迁的拆迁户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址对应的学区录取,无需入校审核信息;已回迁的拆迁户子女按回迁地址对应的学区录取,无需入校审核信息;不属于整村拆迁的拆迁户子女,按照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携带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预约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四)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与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

(五)通知入学

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发出的预约时间,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均衡编班

全区两轨及以上学校于8月26日进行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相关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七)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

六、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根据省、市教育部门要求,2023年全区民办小学招生和全区公办小学入学工作实行统一信息登记、统一时间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任何民办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进行报名、面谈等招生工作。

(二)2023年全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组织进行招生。严禁各民办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晋源区审批的各民办小学校只能在晋源区行政区域内招生,不得招收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区范围太原市审批的各民办学校只能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招生,不得招收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民办小学招生结束后,录取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在规定招生时间截止后,民办小学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

(五)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娄烦县2023年小学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

(一)乡镇小学对应学区划分

居住在农村的适龄儿童入读对应中心校所辖农村小学或教学点。

(二)县直小学对应学区划分

实验小学:永盛路—洪山五巷以东,利民路以西片区;鸿业小区、阳光水岸东小区;河家庄村、新良庄村(含后黑山村)、姚罗村。

第二实验小学:永盛路—洪山五巷以西片区;丽泽苑;金茂小区、龙兴小区、阳光水岸西小区;安逸小区;娄家庄村(含白道坡村)、童子崖村。

第四实验小学:利民路以东片区。

君宇实验学校小学部:御景苑、采煤沉陷区(非交易户)、大夫庄村(在底户)。

尖山学校小学部:尖山矿区、苇院坪村、西会村、河家兰村。

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今年小学实施小班化教学,严禁超班额、超计划招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0人。

(二)“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按实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小学或教学点(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继续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县户籍“人户分离”(即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将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在招生计划轨制和班容量限额内进行补缺和分流,满额为止。

1.娄烦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库区移民、矿区移民、采煤沉陷区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村的适龄儿童,具有移民安置房屋有效证明(村委、乡镇政府、移民开发局或乡村振兴局共同出具的分房证明、缴款收据等,户主与适龄儿童为直系亲属),按移民安置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2.旧城改造区域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旧城改造前的房产(房屋征拆补偿证明)登记入学。

3.在县城购买商品房定居的适龄儿童,以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件)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文本或网签协议和足额缴费凭据(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为依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4.通过个人间交易购房定居县城的适龄儿童,以公证单位签字盖章的购房契约、契税、购房付款凭据、水电暖的缴费票据(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为依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5.租房暂居县城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县城小学入学的,须提供租房协议、房租金条据和水暖电缴费票据(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以及入学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县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及县城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不得择校。

以上五类适龄儿童,如审核资料过程中发现其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孩子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暂居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范围的直接入读对应小学或教学点;暂居县城的,根据县城学校的学位情况,就近安置,不得择校。

2.户籍地属于太原市其他县区,暂居本县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学校入学的,暂居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范围的直接入读对应小学或教学点;暂居县城的,根据县城学校的学位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文章来源于:http://daxue.ljyz.com.cn 大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