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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沧州市青县专项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7人公告

日期:2024/12/3 13:50:5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8-01

根据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共沧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工作的通知》(沧人社字〔2022〕9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专项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7人,以充实我县乡镇卫生院。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共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7名。详见《青县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服务地为青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医”;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参加青县“大学生村医”计划,自沧人社字[2022]92号文件出台(2022年7月25日)后,在编在职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青县人社局二楼大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医”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5、《青县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填写并制式打印。

特别提醒:完成现场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2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咨询电话:0317—4022030。

二)考试

考试方式:通过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形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考核:由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到报考人员所在支扶单位考察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项指标分别测评打分,每项各占25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支扶单位对考核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与打分情况一并上报青县人社局事业科。

三)总成绩合成及合格分数线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合格分数线: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总成绩于9月1日青县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素质、道德表现、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岗位选择

报考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岗。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服务期年限长短、全日制学历高低、后取学历高低来进行排名,然后选岗。若仍不能区分,由考生通过抽签形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选岗参照《青县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青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差额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笔试、考核、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安置。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未尽事宜由青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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