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7月12日记者从鹤壁市财政局获悉,今后该市大学生“村官”申请创业贷款时,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贴息资金。
刚刚出台的《鹤壁市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的财政贴息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大学生“村官”创办、领办致富项目的贷款贴息。
凡大学生“村官”创办的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贷款时可向所在县区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申请,经审核、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市财政局对贴息项目、贷款合同、贷款金额、利息偿还等进行核对汇总,由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审核提出意见,并在媒体上公示后,报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财政贴息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经批准后,贴息资金直接拨入创业贷款申请人银行账户。
据了解,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最高不超过1万元,贴息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已取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作为贴息对象。
责编: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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