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4-13
4月12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与校友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修棋、宣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安徽高院民二庭庭长胡晓辉到会致辞,宣城中院副院长级审判员许良永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及宣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参加仪式。
钱明树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宣城中院在破产审判实践中创造了诸多全国领先、全省首创,树立了破产审判的“宣城品牌”,此次双方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建设队伍的重要途径。宣城中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好院校合作这个平台,强化合作,共同培养一批优秀的法学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徐阳光表示,宣城中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合作的四家法院之一,也是在中部地区合作的唯一一家,此次签约仪式意义重大。人大破产法研究中心将在教育科研、人才培养、活动举办等方面与宣城中院进行深度联系交流,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院校合作新格局。
胡晓辉充分肯定了宣城中院在破产审判实践上取得的实效,并对今后实践基地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希望:一是立足做好“智库”,服务审判实践;二是立足队伍培育,打造人才高地;三是立足协同推进,注重成果转化。
仪式上,钱明树院长和徐阳光教授共同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并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签约揭牌仪式后,徐阳光教授与全市两级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进行了交流座谈,并作了专题法律讲座。
审核丨缪翔洪骏
文图丨洪骏孙勤勤
编辑丨孙勤勤
原标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中心与宣城中院合作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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