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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事业编!河北最新招聘来了,附岗位表→

日期:2023/7/19 13:07:5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3-26

事业单位事业编!河北最新招聘来了,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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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本网原创事业单位事业编!河北最新招聘来了,附岗位表→2023-03-2619:04:19来源:纵览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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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保定市满城区关于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张家口市张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专项选聘教师公告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度教育系统教师及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教育局关于迁安市2023年面向高校选聘教师的公告

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2023年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唐山市古冶区2023年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关于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各单位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程序的通知(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调理由

事业单位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既有人员老龄化严重、知识结构层次低的问题逐步显现,亟需补充高学历、综合性人才。为确保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公开选调方式进行。

三、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选调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引进、规范操作的原则。

四、选调数额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为自收自支事业费人员。

五、选调条件

选调职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报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参加选调人员须为河北省内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最低具有本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符合国家、地方调配政策。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除试用期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未满现岗位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要求的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保定市满城区在编在册职工。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23日),在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hbbdmcqrs/index.html#/index和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hbbdmcqrs/index.html#/index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9:00—2023年4月7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8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暂不支持支付宝支付)。网页提示状态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三)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和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的要求:参加选调人员,须按照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出具纸质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和在岗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和单位出具的证明须原件)。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专人对参加选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和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重点侧重考察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和报名网站公布。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公布参加进入下一步考核环节人选。如面试成绩并列,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学历层次高的,参加工作时间早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五)考核

考核的内容为:一是对进入考核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履历、编制、学历层次、人员身份等进行核实;二是对拟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

考核阶段出现不符合选调所需条件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核结果和体检时间见公告,考生在选调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阶段出现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选调结果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不指定面试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二)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四)选调人员聘用及待遇。被选调人员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职数内予以聘任。

(五)为做好选调程序中面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我区选调工作平稳、安全、顺利,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区卫健局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

满城区人社局:0312-7028358;

监督举报电话:0312-7077455;

附件:

详情登录

http://www.mancheng.gov.cn/show-13043.html

张家口市张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4日至2005年4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4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部分岗位仅限具有张北县户籍的考生报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具有张北县户籍:①应聘者本人具有张北县户籍;②应聘者的父母具有张北县户籍;③应聘者的配偶具有张北县户籍;④应聘者配偶的父母具有张北县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4月4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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