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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云李晨:新中国70年行政区划调整的历程、特征与展望

日期:2023/7/3 21:20:17 浏览:

长34个的速度急剧增加,并在1996年达到顶峰445个(见图2)。从调整方式上看,撤县设市是这一时期推动县级市快速增长的重要手段,通过撤县设市共形成县级市410个(见表1)。作为上承大中城市、下启乡镇农村的城镇型建制,县级市的急速增长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大批小城市,促进了国家城市体系的完善。但是,不少盲目撤县设市的行为导致许多地方“虚假城市化”问题严重,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于是,1997年国务院全面冻结撤县设市工作。这一举措导致许多县级市和原本想要设市的县纷纷通过撤县(市)设区或者区县合并等方式实现城市化转型,因此在1997年以后全国县级市数量不断下降,到2003年全国剩余县级市374个。第三,市辖区快速发展。1978—2003年全国市辖区总数从408个增加到965个,年平均增加22个,且增长速度与地级市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同步(见图3)。大量增设地级市导致的切块设市和叫停县级市设置导致的大量撤县(市)设区是这一时期市辖区快速增加的主要原因。第四,建制镇先增加后减少。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后,国家为推动农村城市化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于1984年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要“适当放宽建镇标准,实行镇管村体制”。在此之后,全国各地区设镇工作的步伐开始加快。1983—2002年,中国建制镇总数从2968个增加到20601个,年均增加928个。期间经历了两次设镇高潮,第一次出现在1984—1986年,全国建制镇的数量在两年内增加了3532个,第二次出现在1992年,全国建制镇增加了2084个(见图4)。然而,由于1984年出台的设镇标准较低,导致新设立的小城镇存在着镇域面积较小、城镇人口较少、财政收入较少和镇政府机构设立臃肿等问题。因此,出于对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考虑,2002年国务院出台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撤乡设镇工作的通知》,暂停撤乡设镇工作,并鼓励实施乡镇撤并。2003年起全国建制镇数量开始减少。

图31978—2019年新中国市辖区数量变化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s://data.stats.gov.cn/。

图41983—2019年新中国建制镇数量变化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s://data.stats.gov.cn,其中1980年和1982年的数据缺失。

(三)调整时期(2004—2012年)

改革开放之后,行政区划调整逐渐成为调控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它不仅是推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还可以做城市化发展过热时的镇定剂。1978—2003年,大量中心城市借助行政区划变革带来的制度红利,获得了优先发展的机会,成为带动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龙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规模的政区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断显现,因此21世纪初期中国行政区划调整明显降温。2004—2012年,全国各类城镇型建制数量均基本保持稳定,政区设置进入调整时期。这一时期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1.城镇型建制设置的管控。这一时期国家对城镇型建制设置的控制主要体现在继续冻结撤县设市、收紧撤县(市)设区和继续鼓励乡镇撤并这三个方面。由图2和图3可以看出,2004—2012年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和市辖区数量均基本保持不变。虽然图形表现相似,但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却不相同。对于地级市来说,经过前一时期的大规模调整,到2004年时全国只剩下少数西部偏远地区还保留地区行政公署,撤地设市已经成为偶发情况,因此该时期地级市数量始终保持稳定。对于县级市来说,由于撤县设市在这一时期仍处于冻结状态,因此县级市数量在2004—2012年继续缓慢减少,从374个降低到368个,减少的主要原因仍为撤县(市)设区。市辖区在这一时期从845个增加到860个,年平均增加不到2个,产生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全国地级市数量增长十分缓慢;二是由于土地城市化速度快于人口城市化,国家收紧了对撤县(市)设区的审批;三是一些城市为了做大市辖区进行了区区合并。此外,由图4可以看出,建制镇在2004—2012年经历了数量先减少后增加的过程。暂停撤乡设镇和积极推行乡镇撤并之后,全国建制镇数量持续减少。同时,实施乡镇撤并能在一定程度上精简乡镇政府人员和机构、降低行政成本、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以及改善一些区域集镇布局分散、条块分割严重的状况,促进乡镇健康发展。随着乡镇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撤乡设镇在区划调整实践中逐渐恢复,自2009年起全国建制镇数量开始增加,到2012年共增加了647个。然而,虽然建制镇数量有所增加,但是乡镇撤并依旧是建制镇调整的主要手段,国家对小城镇的发展原则依旧是“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因此2009年以后我国建制镇始终保持平稳较慢增长。

2.市辖区管辖区域的重组。这一时期市辖区的数量虽然保持稳定,但是市辖区的空间规模不断扩大。这是因为,随着城市化发展从追求城市化率指标的上升转变为追求城市功能与内涵的提升,国家对市辖区的调整模式逐步从以宏观尺度的撤县(市)设区、切块设区为主转向更加注重微观尺度的区界重组。区界重组主要是指:对一个或多个市辖区进行合并或拆分;在市辖区之间进行行政辖区的局部微调;在市辖区和周边县(市)之间进行行政辖区的局部微调;同时从市辖区和周边县(市)切出一部分合并设立新的市辖区等。区界重组通过重构市辖区地域空间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扩张城市规模,并助推城市结构转型,这种政区调整方式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城市发展空间、重塑治理结构,又不会引起较大的行政管理阻力,还有助于城市化管理向精细化转变。因此,通过区界重组对市辖区所辖区域进行空间调整是这一阶段我国区划调整的重点。由表1可知,2004—2012年全国共发生区界重组149次。

表1中国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调整统计(1978—2019年)

时期

地级市

县级市

市辖区

撤地设市(次)

县市升格(次)

地市合并(次)

个)

个)

县市合并(次)

撤县/市设区(个)

切块设区(个)

区界重组(次)

加速时期

128

80

47

410

63

38

212

217

270

调整时期

3

--

2

3

-

27

2

149

优化时期

8

1

-

40

7

-

119

7

72

总计

139

81

47

452

73

38

358

226

491

注:对于撤县设市、切块设市、撤县(市)设区和切块设区,本表统计的均为经过相应调整后最终形成的政区个数,相应单位是“个”;其余五种调整方式,本表统计的是发生频次,单位是“次”。本表数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http://xzqh.mca.gov.cn/)公布的1978—2019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整理而得。

3.省直管县体制的试行。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市领导县体制的质疑逐渐增多。推行市领导县体制的初衷是依靠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解决地市分割的问题、缩小城乡经济差距,但是在实践中,中心城市不但对周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甚至还会出现中心城市利用行政管理优势对县域进行盘剥的情况,既所谓的“市吃县“”市卡县”“市刮县”现象,最终造成“市强县弱”的局面。鉴于此,进入21世纪后,部分东中部省份先后开始了“扩权强县”的改革,在经济管理方面形成了近似于省直管县的格局。200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快推进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之后几年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鼓励地方推进省直管县试点。相比于市领导县,省直管县的主要优势在于能够减少行政层级、实现政府组织结构的扁平化以及扩大县域的自主管理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因此,在中央政策的推动下,包括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湖北省在内的不少省份都积极响应,摸索出了不同的省直管县体制发展模式。但是,整体而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至今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具备大规模推行的基础。

(四)优化时期(2013年至今)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极大地加剧了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导致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显著。中共十八大后,中国社会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中国的城市化也步入了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要目标的新阶段。如果说中国城市化的发展重点在1978—2003年是增加城镇的数量、在2004—2012年是扩大城镇规模,那么,在2013年以后,城市化的发展重点则是提升城镇发展的质量。因此,这一阶段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城镇发展空间、完善城镇结构。具体而言,此阶段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市辖区数量的增加。2013年之后,全国市辖区数量又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指出,“选择符合条件的城市,通过县(市)改区,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是部分省份推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全国市辖区随之迎来第二轮增长热潮,2013—2016年市辖区数量从872个增加到954个,平均每年增加31个。2016—2019年市辖区数量增长有所放缓,市辖区总数从954个增加到965个,年平均增加不到3个。这一时期全国通过撤县(市)设区形成市辖区119个,同时发生区界重组72次,撤县(市)设区再次成为市辖区调整的主要方式(见表1)。2020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指出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序推进‘县改区’‘市改区’”。可以预见,未来市辖区数量将会继续增加。

2.撤县设市的重启。冻结撤县设市虽然解决了当时中国城市化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但是在这20年间基本不增设县级市,导致我国小城市数量过少,并由此导致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城镇结构体系不完善、城市化发展质量不高、城乡融合发展程度低、城乡差距不断增加等等。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以有序改市;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之后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这意味着全国撤县设市工作开始逐渐解冻。2013—2016年中国共有12个县改为市,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自2017年起,东中部地区的县改市事例开始出现。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稳妥有序增设一批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这标志着我国撤县设市工作在冻结20年之后正式重新启动。近两年内,全国东中部地区县改市的事例不断增加,可以预见,县级市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新中国70多年行政区划调整的特征分析

在对新中国70多年行政区划调整历程进行深入探索之后,本文进一步总结归纳了新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特征,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点:

(一)不同时期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主导目标不同

梳理新中国70年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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