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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培育农村“头雁”“领飞”乡村振兴

日期:2023/6/17 16:27:0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19

原标题:景谷县培育农村“头雁”“领飞”乡村振兴

近年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持续实施“头雁”培养和“归雁”回引“双雁”工程,锻造一支能力素质过硬的村干部队伍。

优化“头雁”队伍。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优化村“两委”队伍结构,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全覆盖开展村“两委”换届后“回头看”,及时分析研判班子运行情况及村干部履职情况,结合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等工作,调整不胜任岗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13人。加大各类人才回引力度,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建立后备干部库,由乡(镇)挂村(社区)领导直接联系帮带。目前,全县储备农村后备干部396名,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培养44名。

提升“领飞”能力。连续五年实施“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帮助236名村干部在家门口实现“大学梦”,39名村干部获得专科学历,31名获得本科学历。同时,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工作实际,创新开设乡村振兴“周周讲”、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大讲堂”等,培训村干部14500余人次,常态化组织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村干部的能力本领。积极组织村干部走出去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先后选派12批158名村(社区)干部赴上海观摩学习,帮助村干部增长见识、拓宽视野、开阔思路。

严管与厚爱并重。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管理监督村干部,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制定下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小微权力清单、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等,让村干部正确用权、认真履职。实施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进一步提升村干部待遇。同时,对产业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作出专门规定,每年在收入部分中可以拿出一部分来对村干部进行创收奖励,营造干事创业、多劳多得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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