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最高罚500万元
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8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对于经营者哄抬价格等,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序复学!甘肃两市明确复学复课时间
甘肃省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经11月8日陇南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自11月9日起,除宕昌县以外,陇南市和其他县区逐步有序复工复学。
通知称,武都区、康县、文县从11月10日开始,高中阶段、初三年级、中职学校复学;11月15日开始,其余年级和幼儿园复学。受天水市疫情影响较大的礼县、西和县、成县、徽县、两当县可视疫情形势自行研判决定复学时间。
通知明确,复学后持续从严坚持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召开50人以上会议,不举办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所有景点景区、培训机构和图书馆、棋牌室、影剧院、KTV、网吧、酒吧、洗浴足疗中心、健身房等密闭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当天也发布,决定从11月10日起,嘉峪关市各级各类学校分类错峰复学复课。
高三年级11月9日下午报到,11月10日复学复课。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初中各年级、职业学校各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11月15日复学复课,寄宿学生可提前半天报到。小学一至三年级11月17日复学复课。幼儿园、特教学校11月22日复学复课。
海口龙华区:恢复无症状感染者复阳人员
部分活动场所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1月8日晚,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指导海口市龙华区对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复阳人员部分活动场所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意见,该人员居住的小区全体人员经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除该人员所在楼栋25栋,其余楼栋11月5日—7日均无该人员活动轨迹,经综合评估,传播风险较低,现决定:
一、2021年11月8日21时起,恢复该人员所在楼栋(25栋)以外所有楼栋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仍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查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对该人员所在楼栋(25栋)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落实“七天三检”(11月8日、11日、14日)核酸检测管理,三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管控。
居家隔离期间,应当做到足不出户,并进行自我健康状态监测。如果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呼吸困难或味觉丧失的迹象,必须立即通知物业或所在社区,以便及时处理。
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海口龙华区市民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出行佩戴口罩,进出公共场所测体温、扫健康码,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提醒
为了自己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
三、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去过新发现病例地区或有轨迹重合的来(返)宁人员,应在抵宁后尽快(建议不应超过2小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内要坚持佩戴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与人接触时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商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验码测温等防疫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以下医疗机构可提供24小时核酸采样服务
(正常工作时间可直接前往,
非工作时间请提前电话预约)
南京鼓楼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
采样地点:
周一至周五8:00-17:00,周六至周日8:00-12:00门诊二楼钢琴厅;
周一至周五17:00-次日8:00,周六至周日12:00-次日8:00及节假日急诊一楼方舱核酸。
联系电话:
周一至周五8:00-17:00,周六至周日8:00-12:00,025-68182222转51001
周一至周五17:00-次日8:00,周六至周日12:00-次日8:00及节假日025-68182222转60156
南京市第一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68号
采样地点:发热门诊旁核酸采样点
联系电话:025-52271105,025-52271180,025-52271177
南京市第二医院(钟阜路院区)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钟阜路1-1号
采样地点:白天(8:00-17:30):1号楼西侧玻璃房
夜间(17:30-次日8:00):急诊科
联系电话:白天:025-83626592;夜间:025-83626123
南京市中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57号
采样地点:白天(8:00-17:00):门诊大厅门口核酸采样点
夜间(17:00-次日8:00):医院内环花园核酸采样点
联系电话:白天:025-86369471;夜间:18951755092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025-87115710
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18151009575;025-52087000-62095
南京市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鼓山路168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15380791372;025-52281848-82176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18952025278
南京同仁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2007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025-66988120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禄口社区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茅亭路218号
采样地点:急诊、发热门诊
联系电话:025-52774510-8049
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
采样地点:医院门诊大楼前
联系电话:025-58532919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健康巷9号
采样地点:六合区人民医院南广场
联系电话:025-57112885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
采样地点:白天(8:00-17:00):急诊向北50米核酸采样
夜间(17:00-次日8:00):急诊采样点
联系电话:白天:025-56232166;夜间:025-56232014
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茅山路53号
采样地点:(8:00-11:30;13:30-16:30):门诊楼东南侧核酸采样点;(11:30-13:30;16:30-次日8:00):急诊科采样点。
联系电话:025-573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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