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大学网 > 吴忠市 > 正文

吴忠中院与宁夏大学法学院举行交流合作签约仪式

日期:2023/6/23 23:16:2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3-27

吴忠中院与宁夏大学法学院

举行交流合作签约仪式

3月27日下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宁夏大学法学院举行交流合作签约仪式。宁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治涛、院长吕耀军、学院系室负责人及教师,吴忠中院部分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会上观看了宁夏大学法学院发展历程和人才培养工作专题片,宁夏大学法学院院长吕耀军介绍了双方合作的前期基础与合作愿景。双方围绕法治人才培养、教育培训、司法实践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宁夏大学法学院李治涛书记为吴忠中院授牌“宁夏大学法学院实习实践基地”,双方正式建立院校合作关系。

李治涛书记在讲话中表示,此次“院校共建”交流合作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惠、合作共赢”原则,为宁夏大学法学院更好服务社会创造了良好平台,为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教学实践合作和长期的人才培养机制搭了“桥梁”,为推动高等教育与地方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架了“梯子”,为共同解决法治宁夏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作出了有益尝试,也对推动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吴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子楠表示,法院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法律人才,而优秀法律人才的成长更离不开高校的精心培养。宁夏大学法学院致力于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为宁夏乃至全国法治研究、教育和实践输送了大量法律人才,其中很多人也为吴忠中院的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一是深刻认识此次合作的重要意义。“院校共建”交流合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一体融合的重要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法治人才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学术与经验互通、知识与能力共融、发展机遇和成果共享的有益尝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足法官在运用扎实理论解决法律实务难题方面的短板。充分发挥高校在法学理论研究和科学技术研究、人民法院在司法实务方面的各自优势,把司法实务融入法学教育课程,把法学教学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到法院工作中。坚持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司法高质量发展、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三是深入推动学习型文化型知识型法院建设。人民法院要在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中倾尽全力,在培养法官法治思维、提高业务能力方面不遗余力,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方面竭尽所能。通过与高校建立交流合作,进一步营造崇尚学习、热爱知识的良好氛围,推动学习型文化型法院建设,激发队伍内生动力,从而让法院发展更有“温度”,让工作推进更有“力度”。

作者:徐雅洁

图编:姚志强

原标题:《吴忠中院与宁夏大学法学院举行交流合作签约仪式》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文章来源于:http://daxue.ljyz.com.cn 大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