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2-27
2月27日,#父亲告上大学女儿索要赡养费#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河南法院微信公众号26日援引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的案例显示,近日,河南濮阳一父亲因告女儿引发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在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该父亲称其出车祸后,在病房给女儿打电话,想让女儿回来照顾。其女儿次次都不接。该父亲又发信息,她一次也没回,后又把我的电话拉黑了。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
对此,其女儿回应称“我现在还在上大学,一没有能力负担父亲的赡养费;二也没有时间回去陪护。况且家里还有两个哥哥照料,也不用我回去。再说拉黑父亲电话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其所发短信均是抱怨让本来学习就很紧张的我,身心更加疲惫。”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本案中,张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女儿照料和支付赡养费系合法合理的诉求。但张女正在接受大学教育没有时间回去陪护,也没有收入来源支付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