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2-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及驻永企业:
《永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永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永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前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能够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永城,奋力谱写新时代永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儿童发展规划,为儿童权利实现、优先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我市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改善,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儿童福利范围和力度逐步扩大,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群体之间儿童享有资源和权利的差距逐步缩小,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2011年颁布实施了《永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十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机制,加大经费投入,有力地保障了《永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顺利实施,各项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儿童保健水平稳步提升,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儿童教育普及程度和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男女、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儿童法律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市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儿童思想引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儿童发展的城乡、群体之间差距需要进一步缩小,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做好儿童工作带来新挑战,儿童事业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未来十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十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永城的关键时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擘画了美好前景。我市儿童发展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全市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
依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商丘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儿童发展保护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永城在全省“两个确保”大局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在出台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3.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
4.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5.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三)总体目标。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展望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0‰、5.0‰和6.0‰以下,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7.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8.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0.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11.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市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加快建设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妇幼健康大数据,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市级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儿科为重点,统筹规划和配置我市儿童健康服务资源。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建立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加强儿童重症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作用。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儿童健康科普活动。完善我市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知识普及、出生缺陷防控咨询,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强化婚前孕前保健、增补叶酸、孕期保健等服务,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规范服务与质量监管。持续开展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