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大学生村官出口,2009年,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提出“4+1”流动渠道。“4”就是通过选举继续留任村干部,定向考录公务员,定向选拔选调生,招聘到县、乡事业单位,“1”则是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和自主创业。抚顺市认真落实省里关于村官流动的相关政策,在定向考录公务员中,力争多拿出好的、适合村官转岗的岗位,为五届转岗大学生村官争取了23个市直岗位、47个县区岗位,并在乡镇换届选举中,积极推荐大学生村官参与选举,优先选拔。在2012年抚顺市乡镇换届选举中,有6名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政府班子任职。已转岗的五届大学生村官中,已有5人成为乡镇、街道班子成员。
8年来,抚顺的每名村官都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自费编印《农村生产生活100问》发给村民,有的免费开办留守儿童补习班,有的成立残疾人协会、资助失学儿童,有的积极为村里出谋划策、助推产业发展;大学生村官刘洪秀带领农民建成3个香菇种植基地,每年帮助全村增收100多万元,他还作为我省唯一的大学生村官代表参加了团中央组织的中日青年友好访问交流活动;大学生村官冯晨为村民办起了《老百姓报》,受到村民的热烈欢迎,还光荣地成为全省首届“十佳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王晓晗为村民办图书室、开展科普服务受到村民欢迎,并当选为抚顺县最年轻的县政协委员。全市大学生村官中21人被评为“市优秀科普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白丽娟、解琳、邸红、刘洋、赵琳婉先后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抚顺市大学生村官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组织人事报》《辽宁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