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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岗位多!河北最新教师招聘来了,快报名

2023/7/5 4:18:01 点击: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二)初试

1、资格审查:初试当天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原则上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具体考试安排于初试前3-5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初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初试成绩在人事处网页统一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师岗位原则上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在复试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发布。

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最终成绩为复试成绩。

4、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初试成绩较高者。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刘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6171

2020年11月12日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1112/9694.html

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规范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4〕10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硕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级机关批准,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和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各选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的硕士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一致,其中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材料审核该项条件。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拟遴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请点击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左侧招聘系统登录链接(http://60.2.228.7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按照操作指南提示填写有关内容。

2.请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并将详细简历上传(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简历要求有本硕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简历中必须插入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提供带有专业方向的学籍表(手开证明一律无效),国外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简历中的外文材料需提供由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否则审核不予通过。(注意上传简历必须是一个文件,本系统不支持多个文件上传且只保留最后一次上传内容,另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路径不能含中文)。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

(二)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序。

1.教学岗

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业务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进行计算。

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超过5人,采取笔试入围进入考核程序。按照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如果第5名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入围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行政岗和辅导员岗

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可采取适合岗位特点的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3.教辅岗

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主要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实践操作等;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业务考核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如果业务考核中有试讲和实践操作要求,且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超过5人的,采取笔试入围进入考核程序。按照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如果第5名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入围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4.按照考核成绩,确定最终排名。若两名以上总成绩相同时,应聘教学岗位人员按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人选;应聘行政教辅等岗位人员按面试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人选。

5.面试考核或业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行政岗,辅导员岗考核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6.招聘岗位有多个专业类别的,按成绩确定人选,不区分专业。

(三)考核事宜

1.应聘人员可在自助设置的应聘反馈中及时查看审查的进程和信息反馈。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考核安排等事宜一律通过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由村(居)委会出具政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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