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指各地、州、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0-15岁人口为6118388人,16-59岁人口为16816948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