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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

日期:2023/9/6 11:22:2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6-24

当前,“强省会”号角已经吹响,长沙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时不我待,人才支撑需要承前启后、迭代升级。

在4月28日召开的市委人才工作会议上,长沙重磅发布《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简称: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从7个方面提出45条具体措施。6月24日,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26个配套实施办法。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缵吉对做好全市人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期待:来真的、干实的,就是要真心实意服务人才,把人才摆在C位;来真的、干实的,就是要真材实料支持人才,让人才巅峰出道;来真的、干实的,就是要真抓实干成就人才,助力人才破壁出圈。

据悉,本次长沙发布的26个配套实施办法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对标主体文件,增强系统性。精准把握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的“规划图”“施工图”“路线图”,统筹制定26个办法,严格对标主体文件,研究适用范围、申报程序等,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二是注重统分结合,激发创新性。针对项目评定类办法,对方案及结果加强“两头”审批指导,对条件及流程充分授权赋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推动各职能部门联动落实。针对人才评定类办法,向用人主体放权,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以岗位经历、实际贡献等为标准进行评定。

三是优化整合内容,实现精准性。对人才工程、人才计划等进行统筹优化,制定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博士后进站出站补贴、实习补贴、“四青”人才奖励、创新创业项目支持等“一揽子”政策,更好发挥政策集成效应。

四是坚持用户思维,提高便捷性。充分考虑实际,优化申报流程,内容简单明了,以用户思维推动服务提升。

如高校毕业生留长就业奖励可免申即报,以职能部门统计数据为依据直接奖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科学家引航工程采取定向邀约制;统一申报渠道,通过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长沙人才”App等,实现网上受理、后台办理。

求贤若渴,诚意满满,让我们逐个盘点一下长沙市为人才们送出的政策大礼包:

01

《长沙市科学家引航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重点支持在长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围绕科技前沿和产业重大技术攻关需求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支持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携重大科技成果在长独立创办企业或与在长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科学家引航工程采取定向邀约制,直接组织科研实力较强的用人单位或符合条件并有意来长发展的团队进行遴选。对能实现重大成果转化并推动产业发展的科学家及团队,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一事一议”方案,并进行评估论证,依程序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后,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市直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

0731—88666168

02

《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对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创新创业且在长工作一年以上,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对长沙产业发展有重大引领推动作用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长沙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的紧缺急需人才的奖励补贴。

申报单位为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纳税在省级以上园区的国有企业)。申报时需提交申报表、身份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申报资料。

高精尖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评审认定工作每年同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每年申报公告为准。申报单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进行申报,由区县(市)、园区人才工作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进行复核,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后,确定入选名单。企业自主认定紧缺急需人才由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可自主认定的产业链企业和名额后,由企业根据人才综合素质、作用发挥等情况,召开决策层会议,择优确定拟自主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在企业内部公示无异议的,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报备并经市委人才办审定后,确定入选名单。

对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省市级产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并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分两次发放全额购房补贴。对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分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0731—88666872

03

《长沙市高精尖产业*团队和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对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创新创业,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人才团队,以及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长沙产业发展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的创业团队的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单位为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纳税在省级以上园区的国有企业)。申报时需提交申请表、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身份等证明材料,依托企业的营业执照、出资证明、验资报告等证明其出资人资格、担任公司职务的材料,企业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个人科技成果在企业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承担项目的有关材料等。

高精尖产业*团队项目和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评审认定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每年申报公告为准。申报单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进行申报,由区县(市)、园区人才工作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进行复核,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入选名单。

对入选的高精尖产业*团队项目,根据投资力度、落地成效,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700万元、400万元资金支持;对入选的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根据投资力度、落地成效,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资金支持;均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0731—88666872

04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申请购买商品住房及申请购房补贴等事项的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以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经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2020年9月10日(含)后在长新落户或来长工作的留学归国人才,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在长连续工作且居住两年以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可以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申请购房时应按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流程提交购房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及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由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购房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以在网上申请相应的购房补贴: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省市级产业*,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规定条件的,可分别申请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时,应提交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及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由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拨付购房补贴至个人社保卡帐户。

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0731—84663328

05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以及纳税在省级以上园区的国有企业工作,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目录(试行)》及子目录规定的A、b、C、D类条件的人才认定。

申报单位为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及纳税在省级以上园区的国有企业。每家企业同一批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同一层次不超过2人,总体数量不超过3人。申报时需提交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身份证件等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按要求进行申报,由区县(市)、园区人才工作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进行集中复审,并会同相关部门联审,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认定名单进行审定,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纳入长沙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对经认定的人才发文确认,并颁发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集中颁授长沙人才绿卡。

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0731—88666872

06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项目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省市级产业*和团队项目以及入选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的紧缺急需人才和团队项目的绩效评估。根据各类人才及团队项目的不同特点,以业绩、贡献、能力等为核心要素,设立不同的指标分值权重,建立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每年由市委人才办组织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开展自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业评估,评估结果分一、二、三等,对应给予人才及团队项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

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0731—88666872

07

《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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