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③④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根据国家政策,独生子女取消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申请儿童情况
基础分
月积分
加分
A类
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自有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2.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学区实际居住。
100分
深圳户籍:
1.住宅类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2.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增加一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非深圳户籍:
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
1.大学区申请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
2.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3.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
4.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b类
学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90分
C类
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80分
D类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3.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住宅类商品房。
70分
E类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65分
F类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60分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预申请,5月30日-6月5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学位申请”,进入“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01学区、02学区、03学区、04学区、06学区、19学区、20学区、24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01大学区由罗湖未来教育集团凤光小学、未来学校、银湖实验小学组成。
02大学区由翠北教育集团草埔小学、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组成。
03大学区由锦田教育集团华丽小学、翠园东晓创新学校、锦田教育集团翠茵学校、区教科院实验教育集团淘金山小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区教科院实验教育集团布心小学、翠园东晓教育集团东晓小学、翠北教育集团东昌小学、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小学部、翠北教育集团水田小学等10所学校组成。
04大学区由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大望学校、翠竹教育集团梧桐小学组成。
06大学区由罗湖未来教育集团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小学部、翠竹教育集团笋岗小学、桂园教育集团桂园小学、桂园教育集团红桂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桃园小学、罗湖未来教育集团梅园实验学校(借址桃园小学提前招生,待学校建成后搬回)、翠竹教育集团洪湖小学等7所学校组成。
19大学区由螺岭教育集团靖轩小学、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组成。
20大学区由翠竹教育集团滨河小学、翠竹教育集团罗湖小学组成。
24大学区由莲南小学、莲南小学莲馨校区、螺岭教育集团仙桐实验小学、莲南教育集团莲塘小学、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小学(借址莲南小学莲馨校区提前招生,待学校建成后搬回)、莲南教育集团安芳小学、莲南教育集团罗芳小学、莲南教育集团新秀小学组成。
大学区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7个公办学校志愿(视大学区内学校数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2)共享学区: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为共享学区。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螺岭教育集团湖贝小学、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须加填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3.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4.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二)学校初验,6月6日-6月12日。实行网上验证,家长无需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到校验证。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6月13日-7月10日。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按积分/类别高低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填报志愿时注意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届时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
符合条件的申请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五)公布名单,7月26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短信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录取通知》为准。
五、温馨提醒
1.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接受申请或取消申请资格: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的;②在读学生;③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⑤不服从安排或调剂的。
3.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询)。
4.罗湖区户籍听障、视障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该校官网,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
5.罗湖区户籍其它残疾类型适龄儿童少年,经罗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可到地段学校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申请学位时选报罗湖区星园学校(具体招生简章详见“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栏目,地址:罗湖区桂园路94号,评估咨询电话:25575712)。
6.刚满6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办理延缓入学申请手续,办理地点:罗湖区教育局一楼学位咨询大厅,特殊儿童入学专线:22185705。
7.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开始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然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继续”,即可导出并打印,不需加盖社康公章,可在入学时提交。如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需到社康
文章来源于:http://daxue.ljyz.com.cn 大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