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智能建造产业。以联合体方式引导培育我市建筑企业发展转型,承担轨道交通、大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应用推广建筑机器人、轻型智能建造装备,积极推进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形成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创新型智能建造产业。
七)强化机制推进产业创新集群,构筑现代化产业体系40.深化“八个一”工作机制,聚焦产业创新集群细分优势领域,增强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聚焦新兴服务业重点细分领域,提升服务型经济能级水平,促进先进制造业与新兴服务业双向融合、互为支撑、协同发展。
41.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各领域“数实融合”。新建一批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培育一批旗舰型数字企业,打造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市级以上智能工厂、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响“工业互联网看苏州”品牌。
42.布局细分领域核心承载区,持续推动形成“产业在沿江转型、创新在城区集聚”的发展格局。在各县级市(区)设立细分领域核心承载区或重点发展区,高水平打造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区域协同、竞相发展的产业创新集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把沿江地区打造成为全省现代化建设先行带、引领带。
43.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培育一批新型示范载体和标杆企业。高质量建设“一区两中心”、语言计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打造一批绿色制造、人工智能、工业软件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场景。
44.建设一批重点产业链急需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质量赋能站”建设,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全覆盖。在全市85%以上中小微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
45.加快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实施主业强链补链工程,加大轨道交通、能源、生态环保、装备制造、现代物流、金融、文化等优势产业布局。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产业基金、创投资本等功能,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助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和生态链。加快实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形成功能定位清晰、优势突出的“一业一企、一企一业”格局。
46.推动国企数字化和科技转型。加强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大产业资源、科研资源的专业化整合和一体化配置力度,统筹国家所需、行业所趋、企业所能,积极开辟产业新赛道、增强产业引领力。
47.大力发展未来产业。聚焦前沿新材料、光子芯片与光器件、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园区、链主企业、创新平台、展演中心,适当加大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等专项对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48.支持行业协会通过履行行业管理服务基础性工作、组织举办产业发展相关活动,建立上下游磋商机制等方式,扎根行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凝聚合力,加快提升各细分领域竞争力和创新力。大力发展先进团体标准,推动建设新型标准体系。
49.全力推动市域统筹发展,积极参与省内区域协调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产业协同、交通互联、园区共建、港口联动等方面持续深化区域合作。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苏锡常都市圈协同发展,全方位深化南北挂钩合作、跨江融合发展。
50.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发展铁海联运班列,提升中欧班列开行质效。持续深化双向开放合作,高水平共建中新“国际化走廊”,进一步汇聚国际产业创新资源。推进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等国际合作园区,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持续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苏州自贸片区建设,加快推动开发区等开放载体与苏州自贸片区联动发展。
八)打造多维交汇资金链,促进金融与经济共生共荣51.打造产业资本集聚标杆城市。加快发展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按照“一产业、一基金”理念,加强与国家级、省级政策性产业引导基金合作组建大基金,积极对接国际化资本,形成股权投资金集群。
52.持续加强苏州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丰富金融供给。支持企业综合运用贷款、债券、股权投资、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手段更好融资发展。积极推广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金融等领域支持力度。
53.支持各地设立上市企业产业园,推进上市公司成为创新人才、先进技术、产业资本等高端要素的重要汇聚平台。支持上市公司加强品牌建设。推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借助资本市场打造产业创新集群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第三方中介机构,构建最优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提升资本市场“苏州板块”良好形象。
54.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深化“信易贷”等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推动长三角征信链建设。推动企业征信数据共享,支持社会化征信机构发展。加快企业征信产品市场化应用。
55.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持续深化加大小微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等政策,研究设立普惠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推进普惠金融顾问工作,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滴灌润苗”融资对接行动。
56.面向全市域、全领域,更大力度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在民生服务、消费、对公支付、金融、公共资源交易、奖补发放等领域进一步丰富应用场景;继续加大数字人民币在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应用,发挥助企纾困作用,服务产业创新集群发展。
57.持续把握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机遇,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申设,申请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资质。鼓励消费、新能源等领域企业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58.鼓励保险机构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对接企业需求,优化保险配置,创新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针对性强的保险种类,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九)持续优化人才链建设,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59.坚持“产城人”融合发展,增强城市美誉度,以更快转型吸引人才,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产聚人、以城留人,扎实做好教育、医疗、托育、养老等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打造面向所有人、为了所有人、成就所有人的人民城市。
60.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致力实施更加开放友好的落户政策,分类实施市区积分落户和四县市放开落户,吸引更多创新型人才和年轻劳动者落户苏州,不断提升城市人口竞争力。统筹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61.升级实施“人才服务提升年”,鼓励各地积极打造人才服务综合体,升级一批人才会客厅。聚焦产业创新集群建设需要,不断加大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育。授予苏州实验室一定名额姑苏创新创业*计划自主评定权,以专项人才支持政策保障苏州实验室建设。
62.创新开展人才招引活动,高标准举办好第十五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赢在苏州·创赢未来”国际创客大赛、第六届苏州技能英才周等活动,持续提升平台国际影响力和引才实效。支持和新建一批国际国内创客育成中心和博士后联合培养平台。
63.发挥高校院所人才落脚和人才产出作用,推动创新人才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等队伍建设。推进职业院校向开发区聚集、向产业链集中、向品牌企业靠拢,支持高校围绕地方产业发展联合打造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以高校集聚来推动城市能级和产业能级双提升。
64.研究制定名城名校中长期发展政策举措,支持在苏州高校高质量发展,推动苏州大学打造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深化与C9高校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战略合作;支持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等加快建设。强化一流学科建设,打造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前沿科学中心,支撑研究型大学建设。提升高等学校产业创新策源能力,推动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就地转化。以大学科技园等为基础,支持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园和加速园,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和孵化高地。
65.持续完善人才安居体系,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和高品质人才社区建设。优化“人才驿站、人才公寓、人才住房、人才社区”乐居体系,出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租房购房政策,探索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年度新增青年人才公寓2万套。强化市域一体,加快建设“苏易居”人才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人才需求、住房政策、房源信息一键匹配、精准对接,升级一批“苏青驿”青年人才驿站,最大程度满足人才安居需求。
四、突出服务效能优化提升,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体系
十)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66.高质量打造“苏商通”“苏企通”服务平台,推进“政策计算器”与“苏商通”不断契合,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定制化服务。
67.重点推进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减税降费、用工服务等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工作。依托“苏商通”“苏企通”等平台,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人工智能等,实现“免申即享”政策分解颗粒化、市场主体数据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各地各部门形成“免申即享”政策和服务清单并动态更新,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实现政策和服务智能找人,将“企业和群众申请、部门受理、部门审核、部门兑现”等环节优化为“企业和群众意愿确认、部门兑现”最多2个环节。
68.优化“15分钟政务服务圈”,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苏服办”便民服务点等服务场所设置。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推动企业群众高频事项下沉基层办理。探索“云综窗”建设,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家门口办”。
69.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能力,推进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进驻。规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优化闭环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好差评”工作质效,推动实现有效差评100%整改、实名差评100%回复。完善进驻窗口“首席代表”制度。
70.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重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涉税事项、员工就业参保、公积金服务等政务服务领域中的深度联合应用,逐步扩展在投标及签订商务合作中使用电子印章签署文件及合同。
71.深入推进登记财产线上办理。实现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查封、解封等业务。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便民服务点,促进不动产登记及关联业务“集成服务、一次办好”。
72.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26个省定标准“一件事”在全市范围全面落地,积极推进市级“一件事”提质扩面。探索推动境外投资“一件事”,加快推进涉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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