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8-0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重点师范类院校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52名,现将本次选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全额事业编制优秀教师52名,详见《唐山市迁西县2020年高校校园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顺序适当调剂。
三、选聘范围
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一批2020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各省(直辖市)重点师范类大学全日制本科一批2020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师范类“双一流”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院校)全日制本科2020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师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科需是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学历报名的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派遣报到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备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2002年8月1日之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唐山市迁西县2020年高校校园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本科学历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应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也可报考。
8、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日之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2、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生;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0年8月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等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8月2日上午9:00-8月8日下午17:00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jyjrsk5661507@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学校、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联系方式(如:张三新集中学语文教师专技岗位1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且于2020年8月8日之前提交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除外)。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一份;
(4)《唐山市迁西县2020年高校校园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5)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6)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察环节核实。
4、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信息:
资格审查小组通过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或报名邮箱,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反馈资格审核结果。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采取网络选聘形式。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进行线上对接、线上面试。面试软件应用详见附件3“校园选聘采用‘钉钉’软件进行面试的注意事项”。
1、适岗性评价。2020年8月11日上午8:30开始至结束,通过“钉钉”视频进行线上适岗性评价。由用人单位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两个等次,5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即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2020年8月12日上午8:30开始至结束,通过“钉钉”视频进行线上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分报考学科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本科为985院校、本科为211院校、学历较高、获得奖学金等级较高、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
1、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分组面试的在本面试组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4、备案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全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中共迁西县委组织部、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迁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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