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不参加面试的书面确认书的,按笔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笔技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笔技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再相等,则均列入体检对象。
相关成绩及有关事项在象山教育信息网、“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核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an.gov.cn/)、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象山教育信息网、“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应按时与原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在象山县中小学任教的参加义务段专项招聘的拟录用人员,暑假前需保持现有工作岗位不变,暑期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民转公”学校、海岛学校及其他薄弱学校。本次招聘设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10年。
(七)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八)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22642、65768781、65732890。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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