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8-03
为贯彻落实省委“乡村振兴万人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鼓励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接受锻炼,增长才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222名,占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派驻到村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等详见《保德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1.户籍要求:保德县现籍或原籍。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是保德县户籍的;因上学原因户口迁出而未迁回保德县户籍的;服务保德县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保德县户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得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忻州组工网(http://www.xzzgw.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发布。
为能招聘到大学生,招聘效率,方便考生选择报考岗位,次日下午17:00前在保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前一日各岗位报名人数。
二)报名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2022年8月6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2年8月7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规定,重点帮扶县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但考生综合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因报名人数为“0”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将其名额划转到同一乡镇的另一个岗位,在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8月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社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8月7日到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职业能力测验(50分)。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
笔试地点:保德县
具体地址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体检有关事宜见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公告。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