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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永州市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126人公告

2024/6/18 8:51:04 点击:
成绩按照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由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重点是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和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三、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审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县人社局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宁远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十四、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招聘单位应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到指定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0746—7667298(县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监督电话:0746—723598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五)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归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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