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0-12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干部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以解决我县农村人才匮乏问题为切入点,以改善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学历结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目标,以健全机制、严格管理、强化为关键,积极拓宽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渠道,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确保到村工作的大学生“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为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3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河曲县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工作;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沟通能力强,对群众有感情;
二)资格条件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3.户籍要求: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河曲县的考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报考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聘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http://www.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qu.gov.cn)发布。
二)报名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0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1年12月21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例,发布补充公告,组织第二次报名。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2月2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于2021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1日17:00前到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职业能力测试占70%。
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领导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