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12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做好沽源县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一)受理时间:7月17日——9月20日的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沽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资助中心(侧楼三楼310室)
(三)办理贷款流程及所需资料
1、首贷
(1)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一起到资助中心办理借款审核、签字手续。
需携带相关资料: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大学学生证原件、学生和共同贷款人(家长、亲属)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学生持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3)11月中上旬,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集中发放借款到每个学生的借款专用账户。
2、续贷
续贷时,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远程续贷,也可以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沽源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推荐选择远程受理,学生只需在网上提交申请,资助中心通过后,学生持开发银行发的短信验证码或学生自行打印的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即可,不需要再到资助中心办理签字手续。)
备注:★贷款金额:专、本科最多12000元;研究生以上最多16000元(在读期间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息)。
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专升本、本升研、研升博学生需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带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资助中心变更就学信息。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二、2023年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供材料
(一)救助对象:2023年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单招)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沽源县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2000-3000元。
重点对以下困难学生实施救助:
1.脱贫户(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5.烈士子女;6.边缘易致贫户学生;7.脱贫不稳定户学生;8.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二)申请流程:
学生先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dxxsjz.hee.gov.cn),完成网上救助申请工作后,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高中毕业证(社会考生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4.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或者乡镇或县级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5.学生本人银行卡(必须是张家口银行)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
6.入学报到证明需加盖高校相关部门公章一份(没有交回此证明不能救助)
就读沽源县第一中学和沽源县职教中心学生联系学校相关负责老师,提交以上材料;县外就读沽源户籍学生携带以上材料到沽源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侧楼311室)审验并留存档案,
特别提示:大学新生入学救助截止时间2023年9月10日,过时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在大学入学前需提供1至5项的纸质材料!
沽源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电话:0313-5812548
沽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0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原标题:《沽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供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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