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事项予以公示(基本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安徽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月17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电话(传真):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wangxin@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基本情况表
申请建校
名称
建校基础
申报事项
办学地点(法人登记地点)
全日制
在校生
(人)
基本办学条件
校园面积(亩)
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教学仪器设备值
(万元)
图书
(万册)
专任教师(人)
蚌埠医科大学
蚌埠医学院
更名大学
蚌埠市
14930
1751.8
50.1
31870.1
135.8
1054
注:表中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