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5-31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有关部门(系统)党委(党组)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遴选审议,确定了40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含拟追授16人)、300名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含拟追授2人)、500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12380
网站:12380举报网站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
邮政编码:100815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