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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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报条件
(二)申报标准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种植、养殖的提供土地、山林、荒滩、水面等承包租赁合同;
5.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报条件
1.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三)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
3.税务登记证;
4.新招录人员证明材料及当地就业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
5.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大学生创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
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领办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毕业年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项目资料应附:
(1)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创业项目计划书;
(4)创业补贴申报表;
(5)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创业团队还应附团队负责人学生证复印件。
2.创业实体资料应附:
(1)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创业实体概述;
(4)创业补贴申报表;
(5)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领办人作为法人的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其他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应提供相关认定材料。)
四、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二)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资料
1.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
2.创业实体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
4.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5.按合同期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