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
领导班子“四个意识”不够强,脱贫攻坚工作搞变通、不作为;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不够,村级党组织工作薄弱。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乏力。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交流随意性大。“四资一项目”监管缺失;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规避政府采购问题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顶风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拜城县委:“四风”“四气”问题禁而不绝
政治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组织生活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缺位,党员教育缺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规范,组织部门执行力不强。乱罚款、乱集资,私设“小金库”;招投标流于形式;惠民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存在虚报冒领惠民资金、与民争利现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四气”问题禁而不绝。
阿克陶县委:扶贫领域问题严重
县委集体领导作用弱化,总目标意识淡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力。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织生活不正常,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存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现象。扶贫领域问题严重;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多;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四气”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