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7-06
7月6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海宁法院举行。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洪冬英、海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强等出席签约仪式。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洪冬英与海宁法院院长王建强签约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洪冬英与海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强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决策,按照“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的要求,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培养一批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卓越法律人才,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司法特色决策咨询队伍,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形成合作共建特色品牌,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王建强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华东政法大学是我国知名的高等政法院校,历史悠久、师资雄厚、学术成果斐然,华政的研究生院更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地区首个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点的单位,是培养优秀法学人才的摇篮。
王建强院长表示,海宁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的关系源远流长,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良性互动,推动双方高质量、高水平合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力量。勠力同心,开创院校共建新局面,通过合作把理论研究、实务研讨融合起来,丰富内容、拓展合作,打造长三角院校共建的“金名片”;齐心协力,推动人才共育新发展,通过课题调研、专家互聘、学术交流等形式,共同培养理论与实务“双优秀”的法治人才;合作共赢,构筑经验交流新模式,在“互联网+”时代,共同以“猛进如潮”的姿态勇立在现代化法治的“潮头”。
洪冬英院长在致辞中表示,法学是实践性学科,需要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海宁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突出贡献法院”“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此次与海宁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旨在构建常态化、机制化的交流平台,重点围绕研究生实习实践、法院实务人才与法学专家双向交流、科研合作机制等方面展开合作,努力推动院校共建共赢。
洪冬英院长指出,要通过加强校院合作,创新培养模式,破除对法治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机制壁垒,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型卓越法治人才,实现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融合,架起法院和法学院桥梁。
洪冬英院长表示,希望双方以本次签约为契机,对接司法改革和研究生教育改革,进行体制与机制创新,深化合作层次,拓展合作领域,使双方在人才培养、实务研讨、合作研究等方面达到双赢。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青年干警培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法院人才队伍,经研究,海宁法院聘请以下三位教授为海宁市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理论研究导师。
▲海宁法院院长王建强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洪冬英颁发海宁市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理论研究导师聘书
▲海宁法院院长王建强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勇颁发海宁市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理论研究导师聘书
▲海宁法院院长王建强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张卓明颁发海宁市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理论研究导师聘书
▲海宁法院青年干警代表们为导师送上鲜花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刘艺琳(左一)、邱甄妮(右一)向指导老师金逸(左二)、王宗强(右二)送上鲜花
今后,双方将共同为社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以更高质量、更密切合作的新优势、新气象,为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原标题:《院校共建_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与海宁法院开启法治教育及战略合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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