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近日,记者从金乡县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全县低保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根据省、市、县关于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的要求,金乡县2023年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正式启动。
救助范围
凡金乡县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均可享受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凡金乡县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年均可享受大学生在校救助。
对于享受学费免除或全额补助的新入学大学生,不重复救助。
救助标准
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科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5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专科(含高职)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3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每人每年在校救助金1000元。
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新生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入学学费的承诺书及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
4、申请大学生在校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在校期间个人表现情况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因收到录取通知书较晚等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申请救助的,民政部门也将及时受理并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