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12-14
听证会现场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易莱香罗贝)12月10日上午,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案件侦查人员等参加,旨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高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透明度。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主持。
据查,犯罪嫌疑人殷某某等四人分别于2019年1月、7月被发展为电信诈骗团伙成员,为虚假贷款App提供微信二维码,被害人通过扫描这些二维码支付贷款提现所需的会员费用。殷某某等三人负责发展下线收款学生,李某某负责每天与上线诈骗人员对接及日常对账。到案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款、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
听证会上,承办该案的员额检察官陈卫华从案件诉讼过程、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和理由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拟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针对四名嫌疑人系初犯、偶犯,犯罪行为相对而言较轻的情况,应当彰显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司法原则,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考量整体案情和对该四名学生的教育、挽救、感化,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评议阶段,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绝大多数同意作不起诉决定,并就案件事实与处理意见发表观点。人民监督员表示该院对这起案件的处理彰显了司法公正,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让四名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让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关怀,促使其真心悔改。校方代表认为四名学生今后对法律会有更深层次地了解,对自己的行为也有更深刻地认识,学校也将更加重视法制教育,以此作为典型现身说法,积极引导学生创业、就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将秉承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继续深化公开听证制度,不断提升公开听证比率,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易莱香罗贝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