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坡头区院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根本性工程,以“三强三前”为目标,驰而不息、一以贯之地抓严抓实,推动坡头检察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自2013年以来,该院连续四年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基层检察院”。该院的做法是:
一、强核心,班子建设走在前
(一)强化学习,厚植信念强能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该院党组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班子决策力的根本途径,班子成员认真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2016年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上级检察机关领导讲话精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院领导还轮流为干警上政治辅导课,业务指导课,率先垂范,强化示范。
(二)精诚团结,勇于进取敢担当。众人拾柴火焰高。该院党组始终把维护班子团结摆在突出位置,凡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一律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营造敢于担当、勇于进取、勤于创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该院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日益增强,检察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检察工作呈现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态势。民行工作连续3年全市第一,反渎、侦监、反贪、控申工作多年跻身全市先进行列,整体检察工作连续三年勇夺全市第一。
(三)廉洁自律,以身作则重表率。该院党组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前面,班子成员坚持做到“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为干部群众立好标杆、树好榜样。每年坚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发展,增强广大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该院党组主动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工作并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视察、座谈,坚持阳光检务制度,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刑事复查公开听证会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素质,队伍建设走在前
(一)拓展渠道强技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该院持续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创建活动,积极选派干警参加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及省检察官学院举办的各种素能培训近600人次。同时,加强对任职资格培训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突出对新进及晋升检察官培训的管理。在院党组的鼓励下,2016年一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此外,该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坡头大讲堂”“广东检察论坛”、政法干部学习讲座等各类学习活动,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二)广纳贤才“添力量”。在充分“提升”和“盘活”原有干警工作技能和工作积极性的同时。该院还注重补充“新鲜血液”,把好钢用在“刀刃”。2016年招录了6名检察人员,除1人为计算机专业,其余5人均为法律专业并通过了司法考试,现被安排到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侦监科等主要业务部门,大大缓解了案多人少办案压力,为检察队伍注入了新的力量。
(三)以赛促学增活力。该院注重以赛促学,以赛增能。2016年,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民事行政检察岗位练兵暨业务技能竞赛、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等活动,多篇法律文书在评比中获奖,该院干警撰写的2篇论文分别获得广东省第九届、第十届检察学研讨会论文优秀奖和三等奖。
三、强载体,发挥作用走在前
(一)选优配强树导向。该院高度重视培养任用年轻干部,在工作上给压力、压担子,鼓励他们多办案、办好案,让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得到锻炼。2016年共提拔了5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获得群众广泛认可的年轻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严格入额检察官的选任标准,真正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宁缺勿滥,有效杜绝选任中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真正使业务水平高、检察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人员进入员额内。
(二)巩固规范重整改。在工作中,该院注重向上级检察机关、当地党委“请示”,注重向群众“问计”,对于一些存在问题,不遮不掩,“闻过即喜”“闻过即改”,不断强化自身建设。2016年湛江市检察院到该院开展巡察工作,指出了该院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该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迅速有力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检察工作。
(三)情系群众显作为。该院积极做好群众工作,有效增强群众感情。无论是开展举报宣传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与宣传,还是送法进校园、精准扶贫结对帮扶,院领导始终带队走在最前沿,做到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倾听他们的诉求,努力解决实际困难,增进检民感情。2016年,该院成立了青年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服务队深入基层镇街开展活动20余次,向群众积极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