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4-27
原创郑州中院郑州中院
4月25日下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第十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活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大学公司法研究中心、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法院、高校、政府单位以及河南省、市律师协会、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期活动采取现场和线上同步直播方式进行,共有1500多人参与活动。会议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经济学院副院长张良和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王明振共同主持。
会议现场
本期论坛主题为“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特邀嘉宾为南京大学范健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宁金成教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静、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长刘卫华等。会议首先由郑州中院院长李志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赵传海致辞。范健教授就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纠纷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保甫以《民法典》对法律行为理论及规则的重构对公司登记事项的影响做了主题发言。樊涛副教授、王长华副教授等嘉宾就对公司登记的性质与效力、法定代表人的变与不变等疑难问题做了主题发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静就河南法院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件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
左图:南京大学范健教授作主题演讲
右图:省法院王静庭长作主题交流
案例及观点交流环节,论文作者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针对该案例涉及的疑难问题,线上线下进行了热烈讨论。范健教授、宁金成教授以及李志增院长、刘卫华副处长等针对提出的变更登记中管辖问题、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问题、公司股东出资变更及股权代持背景下登记纠纷中法律适用问题分别进行了互动交流。
左图:李志增院长与嘉宾互动交流
右图:宁金成教授总结点评
最后,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郑州大学宁金成教授做会议总结发言,对本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成功举办给予高度评价。宁金成教授表示,研究公司商事登记领域的法律问题,是推进商事登记立法不断优化改革的客观需要,也是妥善解决公司变更登记疑难案件的现实要求,希望商法学界及实务界积极贡献智慧成果,预祝公司法案例阅(月)读活动越办越好。
本次公司法案例阅(月)读研讨会,通过法学教授、学者、一线法官、行政工作者、资深律师的互动交流,了专业成果,丰富了视野,开拓了思路,促进了公司法专业内的交流与发展。
原标题:《大学习大调研_郑州中院举办第十期公司法案例月读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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