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3-20
广大学生和家长们:
寒消春至正当时,暖阳笑迎学子归!春风如沐,学期开启,伊通交警祝愿所有的同学们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开学季,收获更多的快乐和成长,皆得所愿。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生命安全,孩子们的出行安全一直是学校、家长和交警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始终牵动着交警“蜀黍”的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了确保同学们安全出行,伊通交警整理出学生出行的相关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学生们无论是步行、骑车还是乘车,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同时,希望广大家长在交通出行中以身作则,用文明守法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让出行平安伴随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实推动社会共管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伊通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设立“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434-4260122,请广大家长参与监督。
一、斑马线前:红灯停,绿灯行
步行时,要在人行道上行走,需要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或者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走路时精神要集中,不要听随身听、玩手机或看书报杂志,不要在道路上游戏、追逐打逗或攀越交通隔离设施。
二、候车时:文明礼让,不争抢
乘坐日常公交车和班车上下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有序排队上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门处争抢上车,拒绝乘搭无牌、改装、拼装车和超载的车辆。
三、乘车时: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
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乘车时应选择坐在汽车的后排位置,要系好安全带;在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车辆行驶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乘坐亲属或熟人驾驶的车辆时,切不可与驾驶员和乘车人嬉戏,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
四、骑车时:注意观察,不要追逐打逗
法律规定,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骑车途中,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的车辆、行人,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不要骑车追逐、打逗或曲折行驶、扶肩并行。
平安开学季,交警伴你行!交通安全是开学“必修课”,无论是家长还是同学们都要牢记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伊通交警真诚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同学们多一分安心,让家长们少一分担心!最后祝同学们在新学期里取得新进步,学习成绩和交通安全意识“全优”!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20日
原标题:《开学季丨伊通交警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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